1、申请专利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的费用,可以计入无形资产-专利。
2、开发阶段的支出可以计入无形资产产吗?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及其应用指南,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产化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具体来说是5个条件,内容很多,我就不***到这里了。因为那是准则,可以自行在网上搜索。总之就是技术可行、开发有目的、能带来经济利益、有***支持、可靠计量。
您从上面上可以看出,上面给的5个条件很含糊,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那实务中的处理就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主观判断。正因为如此,企业对开发阶段的支出, 出于谨慎性原则,一般费用化处理。
3、我给您一组数据,您自己思考哈。
通过wind数据查询,上市日期在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5日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IPO过会企业共为28家,这28家企业均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是以上企业都没有形成专利吗?当然不是。
所以,您理解了吗?
如果仍不理解,可以评论区讨论哟。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是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做出的对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获高新资格的必经程序。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书同附2),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2.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复审时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第(四)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并由认定机构重新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A、发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类知识产权1件以上;
B、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类知识产权5件以上。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年》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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