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6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6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6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官费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调整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调整为每件6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1.先选择范围比较大的商品,比如说注册第25类服装,虽然产品中包含了上衣、裤子、裙子等,但这些都可以统称为服装,刚好在商品中又有“服装”这样的商品,那这个商品就是首要选择的,将范围比较大的选择后,再根据主要经营商品对范围小的商品项目进行选择,以求用最小成本达到最大的保护效果。
2.如果小的商品项目中没有确切的商品描述,则可以选择与所经营商品功能相近的商品项目,或者将所经营商品的主要组成部分进行选择,以达到对商品的保护。当然还有一种方式也是可以的,就是直接提交纸质申请文件,将自己的商品名称直接填写申报,但这样的做法有可能会被要求进行补正,补正时一方面可能要求对所提交的商品进行功能特点的说明,以求使审查员对该商品有所了解;另一方面也有可能直接要求将该商品名称修正为分类表中有的规范的商品名称。所以这种方式风险较大,中间环节比较多,也会耽误一些时间,所以如果可以的话尽可能的去选择分类表中有的规范商品来进行注册。
3.对于非主营商品,只是为了类别整体保护的商标来说,在选择商品时,只要看好类似群,在大类里的每个类似群里随意选择一项商品,就可以比较好的对商标进行全面的保护,以达到在所有行业都不被他人使用的效果。
答:能
最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显示29类商标内容:
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第二十九类主要包括动物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本类尤其包括:
——奶饮料(以奶为主)。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植物类食品(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婴儿食品(第五类);
——膳食补充剂(第五类);
——色拉调味品(第三十类)。
——待孵蛋(第三十一类);
——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活的动物(第三十一类)。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注册人行使商标权的行为。因此,如果29类和30类同一个商标转让是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那么就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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