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字形式:由汉字、少数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等不同文字的组合构成;
二、图形形式:由自然图形、几何图形或记号构成;
三、字母形式:由拼音、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最小书写单位构成;
四、数字形式:由***数字、罗马数字或中文大写数字构成;
五、三维立体形式:由长宽高三种度量构成,可以凭借立体物质形态出现;
六、颜色形式: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彩色排列、组合而成;
七、声音形式:由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构成;
八、复合形式:由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形式构成的商标。
1、文字商标
是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数字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2、图形商标
是指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其中又能分为:
(1)记号商标:是指用某种简单符号构成图案的商标;
(2)几何图形商标:是以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商标;
(3)自然图形商标:是以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对象所构成的图形商标。有的以实物照片,有的则经过加工提炼、概括与夸张等手法进行处理的自然3、字母商标
是指用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所构成的商标;
4、数字商标
用***数字、罗马数字或者是中文大写数字所构成的商标;
5、三维标志商标
又称为立体商标,用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三维立体物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这是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我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6、颜色组合商标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彩色排列、组合而成的商标。文字、图案加彩色所构成的商标,不属颜色组合商标,只是一般的组合商标;图形所构成的商标;
7、(上述1~6的)组合商标
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相结合构成的商标,也称复合商标;
8、音响商标
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即是音响商标。如美国一家唱片公司使用11个音符编成一组乐曲,把它灌制在他们所出售的录音带的开头,作为识别其商品的标志。这个公司为了保护其音响的专用权,防止他人使用、仿制而申请了注册。音响商标目前只在美国等少数国家得到承认。在我国尚不能注册为商标;
9、气味商标
气味商标就是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目前,这种商标只在个别国家被承认它是商标。在我国尚不能注册为商标;
按照尼斯分类标准,将商品和服务分成45个大类,其中商品为1~34类,服务为35~45类。
第一类化学原料,第二类颜料油漆,第三类日化用品,第四类燃料油脂,第五类医药制剂,第六类金属材料,第七类机械设备,第八类手工器械,第九类科学仪器,第十类医疗器械,第十一类灯具空调,第十二类运输工具,第十三类***烟火,第十四类珠宝钟表,第十五类乐器配件,第十六类办公用品,第十七类橡胶制品,第十八类皮革皮具,第十九类建筑材料,第二十类家具工艺,第二十一类厨房洁具,第二十二类绳网袋蓬,第二十三类纺织纱线,第二十四类布料床单,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第二十六类纽扣拉链,第二十七类地毯席垫,第二十八类健身器材,第二十九类食品调料,第三十类方便食品,第三十一类生鲜农产,第三十二类啤酒饮料,第三十三类酒精饮料,第三十四类烟草烟具,第三十五类广告销售,第三十六类金融物管,第三十七类建筑修理,第三十八类通讯服务,第三十九类运输贮藏,第四十类加工服务,第四十一类教育娱乐,第四十二类技术服务,第四十三类餐饮住宿,第四十四类医疗园艺,第四十五类社会服务。
中国的商标分类共分为45大类,每一个注册商标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包括个人姓名,字母,。
外国文字和***数字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图形商标、商标的分类有很多个方面的、也可以算是一种类别的、包括用于制造属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的化学制品,但是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是45类,气。农业,图形商标。
鞋类、声音,商标分类共四十五类,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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