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如下资料:
1、马德里商标一经注册后就享有10年的有效期,经国际局形式审查通过后下发马德里商标证书,按照证书上标注的日期计算。
2、马德里商标的续展不需要经过各国逐一进行,只需通过马德里体系直接进行续展,这样既方便又快捷。这也是马德里商标的优点之一。您要是哪些个国家不再出口了,商标不再用了,那么这个国家您也不用选择再次续展了。
3、根据规定,马德里商标续展有效期为10年。在有效期届满之前的6个月内,国际局将非正式地通知商标注册人有关续展事宜,其中包括有效期届满日期。如果注册人未能在有效期届满日前申请续展的,另有6个月的宽展期。在宽展期内未申请续展的,国际局注销国际商标注册。在上述期限内申请的,商标国际注得以续展 10年。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马德里商标注销是指申请人在全部缔约方对全部或部分商品或服务进行注销。
注销马德里商标所需的申请材料如下:
注销申请如有涉及纯协定缔约方,必须通过商标局转递国际局;如没有涉及纯协定缔约方,可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递交,或通过商标局转递国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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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根据1891年4月14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实施细则建立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的注册体系,是通过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通过国际局延伸到各成员国家的注册方式。
1.马德里商标必须与原属国(如中国)商标信息对齐,意味着客户必须在中国有已注册或已申请的商标。
2.马德里商标需向国家局申请并由国家局递交到国际局进行审查,这个阶段需要约4-6个月的时间,因此相较多数单一国家申请,耗时更长。如欧盟单一途径申请需6-9个月,但通过马德里指定欧盟则需要10-15个月。这个时间差也会存在被抢注的风险。
3.由于马德里商标信息需与中国商标信息对齐,因此部分不规范产品/服务的描述会不符合WIPO的形式审查要求,被下发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而修改只能修改成WIPO所接受的,但并不代表各指定成员国也能接受,因此马德里商标申请经常因为产品/服务描述不规范而被下发驳回,产生额外的费用,尤其在美国、韩国、日本等较为常见。
4.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不等于商标已注册成功,需收到各指定成员国的受保护通知或者在18个月内未收到任何驳回通知,方能认定在该指定国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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