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第五类包括: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按照尼斯分类标准,将商品和服务分成45个大类,其中商品为1~34类,服务为35~45类。
第一类化学原料,第二类颜料油漆,第三类日化用品,第四类燃料油脂,第五类医药制剂,第六类金属材料,第七类机械设备,第八类手工器械,第九类科学仪器,第十类医疗器械,第十一类灯具空调,第十二类运输工具,第十三类***烟火,第十四类珠宝钟表,第十五类乐器配件,第十六类办公用品,第十七类橡胶制品,第十八类皮革皮具,第十九类建筑材料,第二十类家具工艺,第二十一类厨房洁具,第二十二类绳网袋蓬,第二十三类纺织纱线,第二十四类布料床单,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第二十六类纽扣拉链,第二十七类地毯席垫,第二十八类健身器材,第二十九类食品调料,第三十类方便食品,第三十一类生鲜农产,第三十二类啤酒饮料,第三十三类酒精饮料,第三十四类烟草烟具,第三十五类广告销售,第三十六类金融物管,第三十七类建筑修理,第三十八类通讯服务,第三十九类运输贮藏,第四十类加工服务,第四十一类教育娱乐,第四十二类技术服务,第四十三类餐饮住宿,第四十四类医疗园艺,第四十五类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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