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己撰写并递交文件,递交可以去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大厅(北京)、代办处受理大厅(一般在省会城市),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
2、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提交申请书、说明书及摘要和权利要求等文件,专利局进行初步审查,进行公告。
3、公告结束以后,再一次向再向专利局提出实质性审查申请,这一次实质性审查结束以后,如果最后审查通过,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1、申请专利前,发明人应进行专利与非专利文献检索,确定拟申请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发明人根据文献检索结果与专利要求保护的范围,编写专利申请案说明书初稿及其它文件,同时填写《理化所专利申请表》。
3、发明人将编写完的申请案说明书初稿及其它文件的电子版,与《申请表》一起交业务处。
4、业务处对发明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审后,委托专利代理公司代理申请。
5、专利代理人根据申请案说明书初稿,撰写正式申请文件。期间,专利代理人有权向发明人了解与申请案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对申请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6、所有申请文件经发明人确认后,专利代理人将按专利局规定的格式完成填写、打印、***等,然后正式向专利局递交申请。
7、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专利局将予以受理,确定申请日、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8、业务处收到受理通知书后,为该专利申请建档立案,缴纳各种申请费用。
9、业务处将在所内网上办公系统中披露相关受理信息,同时为研究组提供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并为研究组查询、复印该专利申请其他相关文件提供方便。
10、专利局对受理的专利申请进行初审,认为合格,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即行公开;认为不合格,通知补正,补正合格,予以公开,不合格,驳回该申请。
11、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局将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对专利申请进行实审,并做出授权决定或审查意见通知书。
12、业务处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及时通知发明人,配合专利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审查员的意见进行答复。
13、业务处在收到专利局的授权通知后,在法定期限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缴纳各种费用。
14、专利局收到缴纳的各种登记费用后,对此专利予以授权登记和公告,并发给专利证书。
15、业务处收到证书后,将在办公网上予以公布,发明人见到此信息后,可到业务处领取证书复印件。所有原件由业务处留存
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并缴纳相应的官费,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等。
发明专利的申请的流程如下:
1、递交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受理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
2、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1)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3)权利要求书:说明发明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4)说明书附图:发明专利常有附图,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
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发明评估:首先需要对发明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发明专利的申请要求。评估可以在专利代理机构、专利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
2. 填写申请书:根据专利局的要求,填写发明申请书并提交申请。
3. 申请费用缴纳:申请发明专利需要交纳一定的申请费用,请注意缴纳时间和费用标准。费用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缴纳。
4. 内部审查:专利局将对申请进行内部审查,包括检查申请书的完整性、申请费用是否到账等。
5. 实质审查:通过内部审查的申请,将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包括对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可实现性等进行审查。
6. 申请公告:发明通过实质审查后,将公告在专利局网站及专利公报上。
7. 授权:经过申请公告后,如果没有被异议或申诉,就会授权发明专利。
可以通过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律师事务所等专业人士进行申请,他们可以帮助你评估发明、编写专利申请书、进行申请等流程,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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