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是根据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种类进行划分,便于商标管理和检索。商标分类体系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但通常会依据《尼斯协定》,将商标分为45个类别,其中1-34类为商品类别,35-45类为服务类别。每个类别又细分为若干个小类,以便更精确地描述商标所涵盖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商标分类有助于商标注册和查询,也是商标侵权诉讼中的重要依据。
商标分类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数字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中文名
商标分类
外文名
Trademark classification
文字商标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
用拼音文字或注音最小书写单位
商标种类分为8大类,分别是:
1.根据商标的结构方式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
2.根据商标的用途和作用可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3.根据拥有者、使用者的不同可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
4.根据商标的管理来分类,总体上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5.根据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动力可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
6.根据商标的寓意可分为:有含义商标和无含义商标。
7.根据商标使用的方式可分为:主商标、子商标、商品群商标、具体商品商标。
8.根据商标载体可分为:平面商标、立体商标、声音商标、气味商标。
1、商标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
2、商标普通使用许可适用于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限或者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条件下,许可人可以多选择几个被许可人,而每个许可证的售价相对较低,这是一种“薄利多销”的许可方式。
3、普通使用许可对被许可人来说,获得的商标使用权是非排他性的,因此如果合同涉及的注册商标被第三人擅自使用,被许可人一般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者***,而只能将有关情况告知许可人,由许可人对侵权行为***取必要措施。
排他使用许可
1、商标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和商标授权使用人共同使用该商标,但是不允许有第三人使用该商标。
2、商标排他使用许可,其中的排他许可仅仅是排除第三方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独占使用许可
1、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一旦授权给第二者,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也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商标独占使用许可,使用费比其他许可证要高得多,所以只有当被许可人从产品竞争的市场效果考虑,认为自己确有必要在一定区域内独占使用该商标才会要求得到这种许可。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相当于“准商标权人”,当在规定地域内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可以“利害关系人”身份直接***侵权者。
在商业经营环节中,商标的使用涉及与商品的制造直至商品销售有关的所有环节,既包括原材料的提供标识的制作、产品的加工、拣选等制作产品的商品初级阶段,也包括商品的再包装(修饰性)、仓储、运输、销售等实现产品转化为商品的成型阶段。
在商标表现形式上,商标的使用不仅指直接在商品上或者商品包装物上标注或者贴附商标,还包括为销售商品而开展的必要的、***性交易活动所使用的物品,比如合同、帐簿、商品交易文书等,同时,还包括为推销商品做出的所有努力,比如商品广告宣传、商品展示。
商标的使用不仅包括商标注册人自己的真实使用,还包括通过商标使用许可等方式,授权他人使用,即他人被授权使用注册人的商标的行为,视为商标注册人自己的使用行为。
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应当是商业性使用。商业性使用行为不仅包括商业经营中的赢利性行为,还包括为树立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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