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名,可以注册不同类别的商品和服务。我国《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基于尼斯分类编排的,目前使用的是第十版,分45个类别,1--34类为商品,34-45类为服务。虽然一个商标名可以注册45个类别,但是要按单类分别进行检索,在相同或相似的类别中,没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名,在该类别才能注册。
可以注册两个或以上的商标。申请途径:可以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所需材料:以公司名义注册商标需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图样、商品或服务的保护范围。
一个公司能注册的商标数量是没有限制的。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一家公司是可以申请多个商标的。实践中,也有很多公司注册多个和自己所拥有的知名商标相近似的商标,以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截至2017年,商标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
申请人所需填报的商品及服务一般说来都在其中了。不仅所有尼斯联盟成员国都使用此分类表,而且,非尼斯联盟成员国也可以使用该分类表。所不同的是,尼斯联盟成员可以参与分类表的修订,而非成员国则无权参与。商标类别是指商标的分类。分类一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正是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把某些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组合到一起,编为一个类,将所有商品及服务共划分为45个类别,形成了商标分类。
因此对于商标注册者而言,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必须根据商标分类的情况来进行类别的申请。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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