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商标注册无效的事由
- 2、商标侵权法律认定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1988修正)
- 4、商标法实施细则
- 5、商标法相关知识
商标注册无效的事由
商标宣告无效的情形有注册商标有瑕疵的、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商标、注册商标有争议的等,以上这些情况,当事人都可以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商标无效宣告,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商标管理部门的实际情况而定。
所谓无效商标,是指专用期内已经过期不满一年的商标。此时商标已经失去专利权,只能阻止他人在同一商品或类似产品的申请注册中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图案。
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商标无效是注册时的原因造成的,而商标撤销通常是后续使用过程中造成的。
这类商标权无效的原因在于,申请人将他人享有的权利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这是侵权行为,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恶意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注册时违反了诚信原则,恶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
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分为如下几种:(一)注册的商标缺乏显著特征的;(二)商标注册人主体不适格的;(三)商标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四)商标属于禁用标识的;(五)商标无效宣告的其他理由。
商标侵权法律认定
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一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侵权行为如何认定一般地,构成侵权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有违法行为存在;二是有损害事实发生;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商标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
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商标侵权:一是造成损害后果或即将发生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可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减少或者商标信誉降低等。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1988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2、第十一条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异议书(书式五)正副本各一份。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应当交送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书式六)正副本各一份。
3、第十六条 商标局对受理的申请,依照《商标法》进行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并具有显著性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法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三条 申请商标注册、转让注册、续展注册、变更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补发《商标注册证》等有关事项,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办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法律主观:商标侵权如何处罚: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商标法》中的有关规定中国《商标法》对商标的使用作了明确的界定。
商标法相关知识
1、商标的基本知识有哪些商标的基本知识有:(1)商标的基本概念。
2、法律主观:标准如下: 以除使用与他人 商标 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外,是否还加注了其他说明性文字以表明它的说明性质为判断标准。
3、商标法是规定商标的组成、注册、使用、管理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等法律规范的总称。
4、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按类申请。
5、商标注册的条件 (一)申请人的条件 单独申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对其商品或者服务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