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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的暂行条例是什么?
1、二是删除了转贷业务差额征税的规定。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仅适用于外汇转贷业务,造成外汇转贷与人民币转贷之间的政策不平衡,因此删除了这一条款。
2、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4、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5、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建筑安装企业和个人在我国境内从事的建筑安装业务。这里的境内是指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我国企业在国外承包的工程由于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外,因而不属于建筑业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6、《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家庭农场需要做账报税吗
1、法律分析:不用,因为家庭农场没有税务登记证。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一个家庭农场需要缴纳的税费:农业税(4%)、个人所得税(25%)、印花税(如果土地不是你自己的);三级残疾证可以免税。以个体工商户注册的可以免税,企业聘用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3、家庭农场如果产生了商业收益的话就需要做账报税,如果只是自产自用的话就不需要。
4、您好,需要的账本有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总账、明细账等。没有营业收入才是零报税。记录按相关会计制度来处理账务。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 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5、需要报税做账。报税做账是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法定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后,就要开始建立账簿做账,再税务机关的通知进行纳税申报,没有经营收入也要进行零纳税申报。
6、不报税。根据有关规定,种植业和养殖业不需要缴纳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养殖场国税是零申报的。
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免征营业税
按照规定,纳税人兼营货物销售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货物及非应税劳务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及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免征营业税,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答案】:A,B,D 选项C,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选项E,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免征营业税。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
入境新加坡香烟规定
去新加坡带一包烟是可以的,但需要遵守新加坡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根据新加坡的法律规定,成年人可以携带不超过1包(20支)香烟或0.2公斤的其他烟草制品(如雪茄、烟斗等)。超出此限额的数量将被视为违规。
根据新加坡法律规定,携带香烟入境新加坡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个人最多可携带2条香烟(包括本地烟和进口烟)入境,超出部分需要缴纳较高的税收。
另外,携带入境的酒类与香烟的标签、盒面与包装上不得有“新加坡免税品”(Singapore Duty Not Paid)字样;香烟包装上有E标示也不得携入,任何条装香烟经由空运、陆运或海运方式入境都必须付税,免税香烟只售给出境旅客。
- 18岁以下旅客:不允许携带任何烟草制品。如果携带的烟草制品超过上述标准,就需要向海关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费。而在新加坡,香烟等烟草制品的税费相对较高,因此建议旅客在入境时遵守相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介绍
1、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广告业的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广告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3、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实际已构成建安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不再另外缴纳税收。
4、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5、法规背景:2008年12月18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 根据2011年10月28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